@eesober 这部分也是我对周在这段关系中展现出的下劣的”恋爱道德“异常不齿的原因,因为他和女当事人之间确实不是狭义的师生关系,更接近陈纯和“培训班”学员那种指导和被指导的松散关联,他也因此大概没有受到中大的处分,但以人和人之间应有的平等而言,他这么干是说不过去的。
我们考虑:从最狭义的正式师生,到这种导师-学员,再到前辈-后学,乃至讲座-学员,貌似可以说紧密程度逐次递减,但其实只是利益关系逐渐疏远,”导师“”权威“的影响力则如一;学校行政管理上可能主要注重前者,但在伦理上两者应该区分然后并论。不是说要在师生恋不正当的前提下尽量扩大师生恋的范围,而是反对存在实际权力不平等的情况下强势方对弱者的剥削。
极而言之,假设一个工作多年的MBA学生和无关专业的同校青椒之间建立恋爱关系,我觉得有可能是OK的,因为不存在利益关系,且后者对前者而言大概也没啥光环,即不存在结构性的不平等。而比如史航那种行业前辈、导师,和被他”吸引“的女孩子们,也不需要先定性为师生恋而后进行批判。
(我没看过周保松的书hh,因为我正经注意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写什么小王子,看上去很像那种哼哼唧唧文科鸡汤男lo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