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1的野夫大眼泰国卖房事件和Q2的不合时宜拖欠工资事件,通过各个当事人的自白,给人一个共同的深刻印象就是这些文化/文学/社科领域的人连文明社会的基本规则,也就是法律和商业的常识,都不知道;而同时人品又差,就做出一些非常难看的坏事来。